2010 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以提高“五率”为目标,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动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科学谋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教育“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规划教育事业发展
1. 巩固提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总结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完善符合教育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改变单纯以升学率、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衡量发展成效和工作成绩的观念和做法,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2. 认真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江西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修改完善《江西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 年)》,认真谋划好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江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和重大举措。
3. 推动教育园区规划建设。适应城镇化进程,推动若干个市、县(区)做好教育园区建设试点,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增强教育综合实力,提高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读书、就业和落户。进一步做好支持共青城发展的各项工作
4. 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将教育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逐步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省GDP 的比例。探索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推进化解高校债务风险,探索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全面化解“普九”债务。完善和落实向贫困地区教育投入倾斜的政策措施,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捐资教育,扩大教育资源总量。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强化教育经费审计监督。
二、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开展“素质教育月”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总结推广优秀班主任工作经验,加强班主任和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生省情教育、廉洁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努力实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县级区域全覆盖,开展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推动青少年校外活动开展。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新方案。
6. 全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广泛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热爱江西,建设江西”为主题的省情教育活动。深入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新方案,完善党委书记上思政课制度,全面实施思政课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升思政课质量和水平。创新思政教育方法,坚持“大学生时政讲坛”,坚持和完善青年师生旁听省“四会”制度。建好思政主网三大平台,构筑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实训工作体系,推进寝室文化建设和社团活动开展,打造思政教育三大研究基地,开展大学生成长全纪录大型调研活动。加强大学生思政队伍建设,开展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培训。
7. 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召开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议,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各项工作。推进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试验室建设。大力推进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8. 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办好各类学生体育竞赛。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2010 年江西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加强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实施《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课程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
三、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全面推进基础教育
9.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和推广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建设,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推进全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科学规划和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开展城区扩充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改革试点。继续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完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措施。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
10. 大力推进基础教育专项工程。全力以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总工程量60%的年度任务。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迎接国家检查验收。认真实施“江西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大班化小班工程”、“农村中小学配套设施工程和农村初中实验室建设工程”、“教育赠款工程”,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全面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
11. 大力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保障机制改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强化农村学校教师远程培训,提高远程教育应用水平。加强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按照教育部新标准加强农村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为农村教育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12.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鼓励和支持举办特色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适时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政策,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组织开展普通高中评估,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做好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管理工作。
13.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制定《江西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标准》,启动“江西省乡镇中心幼儿园达标活动”;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活动,推动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发挥省级示范园的辐射作用,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
14. 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江西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实施意见》。全面完成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改造工程”,切实做好特殊教育学校的布点及建设工作。加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
15. 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继续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省级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督导评估,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对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和中等职业教育实施专项督导检查。总结省级督学责任区试点经验,推动全省督学责任区的建立,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四、深化职业院校与工业园区对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6. 加大职业院校与工业园区对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
大职业院校选派校级领导与园区企业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力度,建立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工作实习制度。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办学模式,鼓励职业学校毕业生到本省工业园区就业。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和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建设3 至5 个省市共建职业教育实验区。
17. 加强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教学改革的意见,修订和创新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规范实践教学、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教学行为,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实习实训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责任险政策。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制度,组织好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节活动。
18. 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实施好我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开展基础能力建设示范项目评选活动。启动“十二五”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抓好100 所改革创新示范校建设工程、100 所职业学校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工程、100 个特色示范性专业建设工程、200 所示范性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
五、加强高校内涵建设,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9. 抓好内涵建设提升整体办学实力。继续组织实施“江西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遴选与建设160 个特色专业、100 个教学团队。按照教育部新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做好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4 所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做好江西省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中期检查工作。对“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学科和示范性硕士点进行验收评估。加大高等教育改革力度,力争进入高等教育区域综合改革实验区。
20. 抓好高校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南昌大学“211”三期工程建设,争取教育部对井冈山大学更大的支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进省部共建。完善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学科体系,启动高校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加强高水平、有特色大学建设。加强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 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推进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4 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项目建设,遴选与建设第二批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继续推动高职院校创特色、促就业工作向前发展。
21. 抓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认真做好第11 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争取我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取得新的突破。争取专业学位授权种类和领域有新的拓展。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大力开展研究生学术文化活动。深入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增设一批研究生培养基地。做好江西省高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和江西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22. 加强高校科技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实施江西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规划(“311 工程”),着力建设30 个高水平学科、10 个高水平实验室和10 个高水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大高校科技经费投入,扶持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的重大科技项目,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继续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强课题管理,提高研究质量。实施第二批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教学科研骨干遴选培养计划,制定和实施2010—2014 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规划。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全面推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23. 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师德教育、管理和考核。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实施“特岗”计划,做好“免费师范生”和“定向师范生”招收工作。加快完成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建设一期工程,加强省、市、县三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建设,大力开展中小学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训,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组织特级教师评选工作。
开发江西省教师资格考试题库系统,实现教师资格考试网络化。
24. 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抓好专业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和教师转岗培训,做好特聘兼职教师评聘和“双师型”名师评选工作。开展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调研工作,争取出台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新标准。开展中等
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及评审工作。
25.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组织实施江西省教育人才发展规划,全面实施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构建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江西高校研究生导师研修计划。
七、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
26. 认真实施教育民生工程。为全省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材,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继续完善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做好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工作,同时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对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给予补助。
27.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和社会资助工作。继续做好高校所在地助学贷款工作,全面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严格控制风险率,有效降低贷款违约率,实现“应贷尽贷”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应征入伍义务兵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大力开展社会助学,重点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为更多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受助机会。
28. 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巩固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长效机制,健全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机制。大力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继续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应征入伍工作。加强对贫困毕业生和求职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9. 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落实安全和维稳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高校维稳、学校综治和教育信访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维稳信息收集报送和形势研判,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问题,全力维护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台账管理平台、教育信访网络工作平台和校内上网场所信息管理平台。积极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加强应急队伍培训,修改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学校应急能力。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加强教育信访工作。
八、大力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扩大教育开放
30. 继续深化招生考试改革。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比例。深化高考改革,制定2011 年新课程高考改革方案。深入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扩大高招平行志愿改革范围,实行所有批次知分、知线、知位填报志愿。相对稳定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安排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25.5 万人左右,比上年增长3%左右。积极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抓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管理。
31. 深化教师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完善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指导学校做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工作。完善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编制管理,开展统一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试点调研。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启动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抓好教师绩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32. 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办学和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收费行为,坚持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制止乱收费,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和示范校活动。坚持勤俭办教育、办学校,进一步推动节约型校园建设。严格基建程序管理,完善高校特别是民办高校基建项目报批手续。切实办好高校学生食堂,改进和完善后勤保障体系。积极推进高校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
33. 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与国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鼓励高校与境外知名大学建立长期合作交流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落实《江西省高职高专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三年发展规划(2009-2011 年)》,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并加强监管。做好国家公派留学受理申报工作,规范来华留学管理。抓好海外师资研修工作。推动我省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的建设。
34. 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与管理。认真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学习与宣传。做好吉安、九江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指导南昌、景德镇、鹰潭、萍乡、新余开展和启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继续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积极抓好农村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强化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管理,实现全省普通话测试数据网络的信息化。
35. 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树立教育科研为教育决策服务意识。坚持教育新闻发布会制度,把握教育宣传舆论导向,积极争取新闻单位和媒体对教育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组织新闻媒体教育采风活动,开展1-2 次教育集中宣传活动,推出教育宣传的重大典型,制定教育宣传评估条例。认真办好教育期刊,推进教育出版体制改革,加强网络宣传,加强电视记者(通讯员)站建设,打造电视品牌活动和栏目,大力提升教育宣传水平。
36.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法落实国家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民办教育制度创新,激发办学活力,提升办学水平。认真做好民办高校设置申报工作,力争民办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有新的进展。依法规范民办高校管理,促进民办高校落实法人财产权,改善办学条件。坚持和完善民办高校董事长论坛、督导专员(党委书记)工作例会、院长工作经验交流制度。积极做好独立学院规范设置与管理过渡工作,条件成熟的先行上报教育部验收。
37. 加快发展继续教育。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发展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为主体的现代远程教育,开展城镇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力改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进一步规范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努力构建社会成员接受高等教育的立交桥。
九、加强高校党建工作,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38. 加强高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关于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健全完善高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优化高校领导班子结构,开展全省高校“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好班子评选活动。推动高校领导干部校际之间和地方干部之间的交流力度,继续选调和选派高校干部到国内名牌大学、到基层、到省里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工程中挂职锻炼。举办全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培训班,办好第二期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研修班。
39.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全省高校“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年”活动,做好在高学历、高职称群体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召开全省高校党建工作项目建设推进会,提高高校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做好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换届工作,启动民办高校党建评估试点。
40.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教育工委《关于贯彻落实< 江西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 年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要求,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反腐倡廉中长期规划。加强对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指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争创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
十、加强教育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41. 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广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省直工委开展的“万名干部下基层,万名群众评机关”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按照多轮驱动、立体培养、上下联动的要求,建立富有实效的干部培养锻炼机制,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42. 深入开展“创业服务年”和“提升质量年”活动。广泛开展“我为创业服务做什么”的大讨论和献计献策活动,建立和完善服务创业工作机制,出台鼓励政策,提高服务水平。结合做好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在巩固“规范管理年”、“创新发展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以“双十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提升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全面提升教育管理和
教育教学水平。
43.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主动接受和配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江西省实施< 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出台工作,做好《江西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启动《江西省实施< 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做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
44.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研发委厅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搭建电子文献库。做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运用保障工作。加强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建设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省教育数据中心。开展高校信息化建设水平评估。加强江西教育网建设,提升网站质量。全面开展教育信息化现状调查。组织参加教育部“首届全国教育门户网站评比”活动。
45. 切实提高机关服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督查,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精简会议、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提高机关后勤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质量。做好江西教育发展大厦建设工作。